“自如黑名单”

严重出现以下行为的自如客将被列入自如黑名单,被列入人员3年内不可再次签约自如产品。

自如信用值减分项

  • 逾期缴纳房租
  • 拖欠生活费用分摊
  • 不随手关闭水电
  • 室内声响过大影响他人
  • 公区着衣不当,在公区吸烟
  • 私自占用公区空间
  • 使用公共厨房、卫生间后不清理

自如信用值加分项

  • 提供丰富的个人信息并及时更新
  • 爱护公区生活环境
  • 与邻居、管家平等友好相处
  • 邻里互帮互助点赞
  • 自如客、管家租约期服务配合互赞
  • 按时履行租约缴费
  • 生活费用按时分摊
  • 积极参与自如客活动
  • 微博分享自如生活正能量点滴

黑名单项目细则

被列入黑名单中的客户,将于3年内不可再次签约自如产品;

1.自如客信息应满足:

签约自如友家产品,客户年龄满18周岁,不超过40周岁,合同签约人(含合租人)与实际居住人保持一致

1)有正当工作,且提供身份证信息、单位全称及地址、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;

2)自由职业者,提供身份证与3个月银行卡流水信息;

3)若是在校大学生,提供身份证信息、学校名称及校址、学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人电话。

签约客户需满足入住自如的以上任一条件,在签约时需提供以上真实准确、有效合法的信息,并承诺真实、有效,一旦后期经核实发现信息虚假,将采取清退措施,并列入自如黑名单。

2.殴打辱骂室友及扰民

因扰民、殴打辱骂邻居等原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,导致周边邻居、居委会书面投诉或派出所出警协调,一经核实存在主观恶意因素,且管家进行邻里协调无效,将采取清退措施,并列入自如黑名单。

3.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

利用承租的自如房屋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,如赌博、吸毒、卖淫嫖娼等,一经举报并由司法机关认定为事实,将采取清退措施,并列入自如黑名单

4.恶意损坏房屋资产并拒不赔偿

对于擅自改变房屋用途,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害房屋主体结构,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附属物品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;一经核实,将采取清退措施,并列入自如黑名单。